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189页(746字)

位于新疆哈密市五堡乡四堡村内,东距哈密市65公里。为汉唐时代城址,地理坐标:东经92°54′28″,北纬42°56′16″。海拔614.2米。1957年被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古城颇具规模,有南北二城,平面呈“吕”字形。由于白杨河水自两城间流过,致使古城遭受破坏。北城东、南二墙现已不在,西墙残长约60米,北墙残长约125米。城墙下部为夯筑,高2米,宽约4米,夯层清晰,厚5-10厘米,其间夹筑少许苇草等。上部土坯垒砌,残高1.6-2.5米,宽近2米。西北有角楼遗迹。西、北墙外各存面一个,以北墙马面保存较好。城内中部和西南部现有规模较大的高台建筑基址及房屋遗存,其中部分房屋墙垣清晰可辨。南城除东墙现已不存和北墙仅存东段外,东、南二墙残存较长。东墙残长约100米,高4.5米,宽3.5米。夯土建筑,夯层厚10厘米左右。南墙残高6米,为双层建筑,其间有约15厘米宽的缝隙。外层墙夯筑,宽1.3米;内层墙土坯垒砌,宽0.65米。在东北角现存一高约15米的方形建筑,剖面呈梯形,似为角楼遗址。城内已被辟为村民居住地或果园,原有建筑大多被毁。在古城内外发现的陶片主要是夹砂红、灰陶。多为轮制,火候较高。纹饰以花边刻线和附加堆纹为主。器形有罐、瓮等。从形制特点看,与吉木萨尔县北庭故城中出土器物多有相同或近似之处。据《后汉书·西域传》记载:“十六年,明帝乃命将帅,北征匈奴,取伊吾庐地,置宜禾都尉以屯田。”北魏太和十七年(493),鄯善国被高车人攻破,部分人北逃伊吾,在这里筑城居住,称为纳职。唐贞观四年(630),又在此设伊州,下属纳职县城。上述两座城址,从地望、出土遗物和构筑形式等综合分析,很可能就是东汉伊吾屯城和唐之纳职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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