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92页(178字)

明朝政府在女真人聚居地设立的地方民族政权机构。为统治管理边疆的少数民族,明朝政府在黑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等河流域的女真集中地区,设立卫、所、地面、站和寨等政权机构,任命女真地方首领为指挥使等官职。这些地方政权归明府管辖,但有很强的地方性和民族性。到万历年间已设地面7个。地面的级别小于卫和所,大于站和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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