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98页(189字)

朝鲜族民间生产互助组织。用于水田生产劳动。以部落为单位,设有行首、都监、总角等人员负责都列的事情。行首为都列的统率;都监为其助手,由部落中有威望者担任。总角为直接指挥作业的人,多由青年人中有力气的人担任。其任期一般为一年,如无大事可连任,成员服从役员的指挥。都列备有农旗和农乐队。农旗称都列旗,其作业顺序一般以年纪大的人家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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