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197页(319字)

也称《卫拉特法典》。蒙古语本作《卫拉特查札》。1640年,以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素巴第和卫拉特首领巴图尔珲台吉为首的喀尔喀、卫拉特汗、台吉、济农等以及章嘉呼图克图、堪布诺们汗和咱雅班智达等宗教领袖召开了联盟会议,制定了《喀尔喀卫拉特法典》。法典的宗旨和目的是喀尔喀卫拉特携手联合,紧密合作,消除内乱,维护和保障喀尔喀卫拉特的共同利益和安全。法典有100多条,涉及到蒙古社会的各个方面。用法律形式保护黄权,保护封建统治阶级的特权,并基本上废除了对平民的死刑。通过法典的制定,喀尔喀卫拉特封建主调整了封建秩序、缓和了内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共同的利益。是研究清代蒙古历史、法律思想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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