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255页(253字)

内蒙古自治区主管蒙古语文工作的职能机构。直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于1953年5月,当时称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研究会。1955年7月改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文字改革委员会。1958年3月改为现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语文政策,了解掌握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民族语文工作重大问题提供依据;组织协调蒙古语文科学研究工作,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协调文化教育部门,促进民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使蒙古语文工作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服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