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274页(273字)

元代蒙古人中流行的一种婚制。可·波罗说:“鞑靼人家里如果有儿子夭亡,而另有一家的女儿也早逝的话,他们就彼此替自己亡故的儿女,像他们在生时一样办理婚姻手续。同时,在一些纸片上,画一些侍从和马匹、各种动物、衣服、金钱和日用器皿,把这些纸片和正式婚约用火焚化,以便送到阴间,供给他们的儿女享用,让他们彼此成为正式夫妻,组织家庭。双方父母办过仪式后,也成为亲戚,宛如他们的儿女,真正结了亲一样的来往。”在元代,这种婚俗并非蒙古族独有,内地汉族和其他民族中也曾经流行过。从渊源上分析,也恐非蒙古族所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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