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东北内蒙古地区卷》第413页(446字)

鄂温克族历史上以父系血缘关系连结起来的大家族。包括5-10个小家庭。乌力楞成员共同生产、共同消费,是鄂温克族最基本的经济实体。每一个乌力楞都有一名“新玛玛楞”(家族长),由全体乌力楞成员选出,既是生产的指挥者,也是打猎能手。乌力楞奉行集体狩猎、平均分配的制度。每个家庭均属一个最小的分配单位,无论是生活用品还是食品,或有无劳动力,到时候都能分到一份。②鄂伦春语原意为“后代”或“子孙们”,后演变为“住在一起的人们”或“那一部分人”。初始为血缘家族组织,由十几乃至几十个家庭组成。家族长称“塔坦达”,由辈分最高的长者担任,负责家族内部管理并协助穆昆达(氏族长)管理氏族工作。其妻通常为该“乌力楞”主妇,负责妇女工作。随着社会发展,乌力楞由血缘家族组织演变成地域社会组织,“塔坦达”亦变为经民主选举产生。“塔坦达”必须办事公道、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狩猎经验,主要负责划分猎场、分配猎物等生产事宜。其他行政事务则由“嘎辛达”(村、屯长)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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