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7页(346字)

台湾高山族阿美人的命名礼俗。意为“取名”,仪式因部落而异,一般请巫师卡扎瓦赛主持,家族及氏族女性成员参加。巫师以灵罐盛酒,用槟榔、糯糕等奉祀祖灵;歌舞娱神之后,长子(女)祈祖灵赐,次子(女)皆请家长命名。取名方式包括:承袭长辈亲名,如男袭曾祖父、祖父、叔伯、舅父、姑父、姨父等名字,女袭曾祖母、祖母、姑母、姨等名字;以诞辰、诞生地命名,如早晨、中午、院外等;用汉语、平埔加礼宛语、日语等命名,如阿福、田中等;用西方宗教名字,如约翰等。阿美人传统命名制度为母子(女)连名,即子(女)名连母亲名。此外,还有父子(女)连名,个人名与绰号连名或个人名与配偶名字连名等形式。1945年后,国民党光复台湾实施保甲制度,废弃连名制,代之以汉人姓名登记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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