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177页(216字)

毛南族婚姻习俗。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离婚原因很多,主要的有两个:一、因父母包办,不合心意;二、在家中没有地位,经常受到压迫和虐待。前者,是男女双方的共同问题;后者偏重于女方。男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要父母、舅父和叔伯同意就行了。女方提出离婚的,除了要赔偿结婚时男方所送的财礼外,还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鄙视。故妇女提出离婚者不多,实在生活不下去了,只有殉身抗议或“逃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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