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182页(357字)

妇女怀孕后,不再干重体力活,以免影响母子健康和安全。分娩时是坐产。旧时,多请村中有经验的老妇人帮忙,先用头发缚紧脐带,后用锋利的刀片断带。胎盘放在藤织的“刀囊”内,盖以火灰,用白藤缚紧,悬挂在村边山岭的树上,严禁吃。婴儿出世后,婴儿和产妇均用温水洗身、洗脸。20天后用凉水沐浴;30天后产妇可参加生产劳动。产妇如遇难产,可先吃草药。如仍难产时,就杀一只小,用酒请道公在村边“做鬼”,求祖先鬼保佑。分娩后,在门外插青树叶;丈夫和别人分别在3天和12天后才能进入产房;12天内只能吃盐,12天后就可以吃木瓜(使能产乳)和用火烤的白鳞、石鳞鱼(不吃头尾)。未生育的母肉、山猪肉和鸡肉等也可以吃。两三个月后可吃糯米饭和糯米酒,以增加滋补。120天后,饮食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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