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215页(305字)

毛南族旧时婚姻风俗。流行于广西西北部毛南族民间。入赘者,多因家庭贫苦而无力娶妻的人,或因家庭兄弟多、财产不敷分配的人。这种人,社会地位比寡妇再嫁还要低下。到女家时须将蓑衣倒背做爬状进屋;改从女姓,子女亦从母姓(若子女多的,可容许一个子女保留原父姓);无权掌管家庭经济;没有财产继承权;经常受辱骂,随时有被赶走的危险。故一般姑娘,尽管家中无兄弟,亦宁可出嫁,不愿招夫入赘,免受歧视。而招郎者,多为无依无靠的寡妇。尽管如此,寡妇招郎,还须得到房族的同意,并将一部分财产给婆家之后才许可。入赘不需大办酒席,只备办一两桌酒菜,请亲近的房族聚餐,让大家知道和承认即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