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237页(217字)

台湾高山族阿美人嫁娶婚俗之一。意为“迎娶女子”。阿美人以女嗣招赘为正统,在无女嗣情况下,允许嫡系男嗣娶女入门。通常请姨母说合,订亲无聘礼,迎亲仪式简单,多由母亲偕近亲若干人迎新娘回家,与家族共餐,宣告完婚。新娘头三夜不与新郎同床,而与婆婆共眠。第四天,新郎向岳母行献柴礼。送柴时从后面进去,偷偷放在屋檐下,忌讳岳母家人遇见。以后每隔几天送柴一次。翌年,夫妻回娘家履行补偿性的义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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