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274页(486字)

黎语音译,意为玩,亦称略亚。海南话称放寮。旧时黎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海南省黎族地区。青年人恋爱的一种方式。男女青年人一般在十五六岁时便可“热婀”。大体分三种:一、在野外热婀。一般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二至初五日,甚至整个春季进行。初二至初五日是高潮。届时,三五成群的男青年遇到三五成群的女青年;便“吹指甲”(吹口哨)或用歌声互相问候,搭话。男女双方有意,便互相联系,每天晚上或过三五天,男方主动找女方玩,产生感情后,男方便告知父母,托媒婆去女方家“放槟榔”(即订婚);二、在村里热婀。一般在婚礼做七或沃八(即“做八”)的晚上进行。届时,各地的男女青年都来参加。男女青年相遇,便互相搭话或对歌,通宵达旦。青年们彼此认识后,情投意合者便相邀到别处长谈。此后,男方常到女方住处玩,直至结婚;三、在“隆闺”(小屋)热婀。夜晚,男青年到本村或别村的“女隆闺”中寻找情侣。通过唱歌、搭话等形式结交朋友。所唱的歌有“开门歌”、“请坐歌”、“来意歌”、“试情歌”、“结情歌”、“赠礼歌”,还“呕租”(吹鼻箫)、“呕哔”(吹竹箫)等,借以联络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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