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01页(269字)

旧时黎族婚姻风俗。流行于海南省通什市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地。民间认为,订婚礼金的高低是妇女社会和家庭地位高低的象征。一般家庭,女子聘礼为单数,即铜锣一个,水一头,银元30~50块,衣服、筒裙等各一件。富有人家,女子聘礼优厚,礼物数成双,即铜锣两个,水牛两头,银元两百块,衣服、筒裙和饰物齐全。初婚女子的礼金要比再婚者高。铜锣和水牛归新娘的父亲和兄弟所有,银元和布料归新娘的母亲和姐妹们所有,衣服和筒裙以及项圈、玉镯、首饰等归新娘所有。槟榔和喜酒分给乡亲们吃喝;糯米饭团分给小孩子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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