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97页(331字)

土家族在农林业生产活动中,不但将议款写成文约,还刻成石碑,竖在村头、寨尾、歇场、地界,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古丈坪厅志》载有一块野竹乡磨子坪村《蓄禁桐茶碑序》,摘录于下:“吾乡之中,贫寒日甚,生产不繁,土地皆瘠,山广田少,非膏腴之地也。所出之利,别无大宗,其五谷杂粮,不足以供地之用。惟桐茶此地一大利也……兹有公议:有私伐桐茶之木者,无论贫富,悉罚款三吊文;至于杂木果树,有砍者,罚钱一千文。其所罚之钱,充入公会,以修道路之崎岖。拣茶拣桐,亦有定期,不准先后参差;若有暗行拣摘者,应罚钱二千文,与守桐茶杂木之人食用。道光三年立。”该乡“议款”护林习俗,千古相传,祖辈爱山护林传为美德,山寨林茂竹翠,郁郁葱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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