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441页(286字)

台湾高山族阿美人的传统婚俗,意为出赘。古代,阿美人实行母权制,从妻居,女性长嗣或幼嗣承袭世系、家业,掌权理家。男子排斥于世系外,一律出赘。出赘一般无隆重婚礼,赘婿在妻方家族中地位低下,承担狩猎、渔捞、农耕、采伐、建筑等繁重劳动,参与财产管理和子女教育;对妻子言听计从,如有无生育、懈怠、久病不愈等情况,妻子有权休夫。在一些部落里,赘婿境遇尚佳,夫妻互敬,家庭和睦。入赘后,男子一般白天回母家帮工2年,女子也常陪同协助家务。夫婿一旦被休,婚姻关系即告解除,自回部落会所住宿。夫婿如仅与父母不睦者,妻子则随其回本家或自立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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