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民间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15页(325字)

边境贸易的形式之一。我国边境地区的国有或集体工商企业经地方政府批准,成立对外商号或公司,以民间的形式直接同邻边的商人、企业开展贸易活动。边境民间贸易按照国家规定的自找货源、自找销路、自行谈判、自行平衡、自负盈亏的原则进行。主要的结算方法是以货易货,各计各价,量入为出,维持进出口贸易基本平衡。边境民间贸易与边民互市贸易都属于国家所规定的小额贸易,在结算手段、贸易活动方式等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边民互市实际上也属于民间贸易。所不同的是,边民互市根源于自产自销,自购自用,边境民间贸易是由经批准的商号或公司对外经营,以牟利为目的,商品必须经过海关监关,进口动植物商品必须经过动植物检疫,更便于监督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