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48页(622字)

官署名。最早见于魏晋北朝时期,都督诸州军事府之简称。隋代军区称总管,唐初承隋制,其领军出征者为行军总管式大总管。至武德七年(624)复以总管府为都督府,大总管为大都督府,东突厥亡后,唐政府从东起幽州,西至灵州(宁夏灵武县)设置了顺、祐、长、化四个都督府,安置统领内附的十多万突厥人民;又在颉利可汗统辖的今内蒙古地区设襄都督府、云中都督府,任原突厥酋长为刺中,任突厥贵族为将军、中郡将等五品以上官吏。唐太宗时在回纥设瀚海都督府,令回纥首领吐迷度为怀化大将军兼瀚海都督。到了北宋,行政区域也设都督府,一般由亲王担任都督,不常置,缺者以知府事为长官,掌本府兵民之政。南宋以后,都督府复又成了中央统管军政的部门。元朝钦察亲军都督府于天历二年(1329)立,后改为大都督府,置大都督,统辖钦察诸部侍卫军及地方镇戍军。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设大都督,节制中外兵。到了至正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改大都督府为明朝最高军事机构,设左、右都督为长官,正一品;同知都督,从一品;副都督,正二品;佥都督,从二品。下设参议、经历、断事官、都事、照磨等。洪武九年(1376)罢副都督,改参议为掌判官。十二年,升都督佥事为正二品、掌判官为正三品。洪武十三年(1380)为防止军权过分集中,改大都督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一员,各都督府通过都司统领京卫及外卫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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