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35页(345字)

亦称“区种法”。是根据干旱地区需要蓄水保墒所采取的把农作物种在带状低畦或方形浅穴小区内的一种农作法,在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当密植,可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战国时已有在低畦种植的,汉赵过在此基础上发展为代田法,汜胜之加以总结,发展为“区田法”。在今湖北省鄂西土家族苗族地区,历史上曾广泛流行。当地在清雍正年间(1723-1735)改土归流后,人口倍增,但苦于山多田少,耕不足食。道光十七年(1837),来凤知县丁周倡议推广区田法。其方法是:将1亩田分成2650区,每隔一区种一棵作物。每亩可种660棵,区深33厘米,放熟粪2升,用土拌种。播耕均匀,锄草数遍,即可收获。此法不用犁,工序简便,可增产数倍,与现代种菜方法有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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