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综合卷》第288页(556字)

官署名。清朝设。《清史稿·地理志》载:台湾:古荒服之地,不通中国,名曰东番。隋开皇中,遣贲陈梭略澎湖三十六岛。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海寇林道乾掠近海郡县,都督俞大猷征之,追至澎湖,道乾循入台湾。清顺治十八年(1661),郑成功赶走荷兰侵略者,置承天府,名为东都,设二县。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政府在台湾设立台湾府,领县三:凤山、台湾、诸罗,隶属福建省台湾厦门道。台厦道每半年分巡台湾、厦门,并设台湾镇总兵及澎湖副将、南北路二参将。康熙六十一年(1722)置巡视台湾观察御史。雍正元年(1723)增置彭化县、领四县。1728年设澎湖厅。1729年改台厦巡道为台湾道。乾隆三十一年(1766)在诸罗、彰化县、淡水厅所属的高山族村社设立鹿港同知,驻彰化县。五十二年改诸罗县为嘉义县,此时福建省台湾厦门道辖四县(台湾、凤山、嘉义、彭化)、三厅(鹿港、淡水、澎湖)。嘉庆十五年(1810)设噶玛兰厅。光绪元年(1875)清在琅设恒春县,在北部设台北府辖淡水、新竹、宜兰三县,府治艋舺。在台东设卑南厅。1887年,清在台湾建行省,下设台湾、台南、台北三府及台东直隶州。以刘铭传为巡抚。至中日战争前,清在台湾共设三府、六厅、十一县,人口从二十万增至三百二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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