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59页(661字)
侗语译音,原意为“父子”,引申为姓氏的一个分支。
属侗族父系社会群体内部的组织结构,由若干个血缘关系接近的家庭组成,类似汉族地区的房族、家族或宗族。它以男子为中心,包括所有家庭的男性、未出嫁的女性和嫁过来的妇女。出嫁的女性自然脱离本身所属卜拉,而成为夫家卜拉的成员。
侗族聚族而居,通常一个侗寨居住一个或数个卜拉。流行建鼓楼地区,每个卜拉都建立鼓楼。鼓楼是卜拉力量的象征,也是卜拉集体活动的场所。侗寨所有社会活动几乎都是以卜拉为单位进行的。不属于该卜拉的不能参加。从外面迁入的零散家庭,要想在寨中立足,必须加入本寨的卜拉。尽管卜拉是一种血缘集团,本质上是封闭性的,但允许无依靠的外人加入,犹如汉族的连宗。卜拉吸收外姓成员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和礼仪。先要对申请者进行了解,并广泛征求意见。
初步认同之后,由申请者正式提出申请,经卜拉会议通过,然后进行入卜拉仪式。选一个吉日良时,新成员备带酒、米、鱼、肉,净身焚香,携带子女到神坛跪拜祭祖,才算加入这个卜拉,成为该卜拉的一员。由于有非宗族成员加入,卜拉不再是纯血缘集团,而发展成为以血缘集团为主体的基层社会组织。因此出现了包括两个以上姓氏的卜拉。
例如通道玉头寨是个人口较多的侗族大寨,从一个杨姓祖公发展成11个卜拉。后来迁入的吴姓、龙姓,人数不多,都已加入其中的一个卜拉。
对外,自称是玉头人,对内则称是某某卜拉的。卜拉所属各家团结互助,村寨迎宾、大型文娱以至各个家庭的婚丧喜庆等活动都是以卜拉进行的。
卜拉的每位成员均受其卜拉组织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