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族婚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63页(509字)
布朗族青年男女到15岁左右要举行一次叫做“节”的成年礼。
经过染牙齿,便可谈情说爱。姑娘在自家火塘边纺线,专心等待小伙子来串门。晚上三五个或十来个小伙子到姑娘家围坐火塘,同姑娘一边闲谈,一边拨弄小三弦,轻吟低唱,情意绵绵。姑娘看中了谁就开口接唱谁的歌。如果姑娘父母也中意,下次小伙子来时,就把火塘里的柴火烧得通红表示愿意。男女相好,双方父母同意,男方父母便请一位老人为媒,携带一二瓶酒去女方家提亲。
若女方同意,男方则及时卜卦择定吉日定亲。定亲后必须在一年内举行婚礼。布朗族有不落夫家的习俗。
婚后男子在自己家从事生产,仅在夜间到妻家住宿,农忙时也来妻家帮助干活,如此持续3年。其间所生的孩子由妻子单独抚养,且属妻方家庭成员。若感情融洽便可在3年后择日举行第二次婚礼。
结婚那天,新郎的父母要给儿子一对蜡条,新郎将此蜡条插在女方家神柱上,并说:“今天我来做你家的人了。”7天以后,新娘的父母亲也要给女儿一对蜡条,由她送给新郎的父母,并说:“我现在生是你家的人,死是你家的鬼了。”然后由新郎的父母把蜡条插在自己家的神柱上。
妻子要在夫家与公婆生活3年之后,才可独立出去组成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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