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100页(365字)

白族民间的自娱活动。

白语称“打资旺之勿”,意为“闹正月”。流行于云南大理州洱源县凤羽区包大邑村等地。

农历正月初三至初五,大闹三天。正月生子被认为是正月间夫妻同床冲犯“春王”的结果,为子祈求本乡本主请吉平安,风调雨顺,须向“春王”自悔,犯者(正月生日者之父)则应在欢愉的气氛中“受审”自责。

届时,全村男女老幼,既是观众,又是演员,全村处处都可当舞台,路口庭院,长街小巷随处都可即兴演出。装扮的角色多到四十余种。主要有堂官、副官、师爷、犯者、春官、乡约等等。其中,女角多为男性扮装。道白和唱词大都是正意反说,并嵌谐音词,入耳顺口,诙谐滑稽。扮相、服装和道具尽管别出心裁。

在演出中,堂官全无堂审的威严,犯者全无受审的惊恐。其它各角色挤眉弄眼,相互打趣,演员、观众皆沉浸在一片狂欢气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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