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146页(359字)

纳西族原始宗教东巴教祭司。

“东巴”为世俗称法,自称及经书、法事活动中均称“钵波”。以务农为生,应邀做法事道场时可获取少量的报酬。东巴见识较广,大都为艺人和工匠,集唱、画、舞于一身,系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主要传承者。

按东巴教教规,东巴教徒自身学识、技艺和公众中的威信,分列为不同级别,古时有祭师和卜师两类,现今民间尚有与鬼打交道的黑东巴,与神打交道的白东巴。

一般分为三类:普通东巴,念诵经文,主持一般性的法事道场;大东巴,即曾赴东巴教圣地白地行过入教仪式,并取得正式东巴资格,熟悉各类经书和道场,兼有较精湛的绘画、塑像、跳神等技艺,其法力广大,受普通民众信任,在重大法事活动中任掌坛师,执掌东巴法杖,具有收接徒弟的资格;东巴王在教徒中享有最高威望,掌管大型法会和大祭仪式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