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264页(272字)

云南拉祜族孩子出生满“一”(以12属相计算,12天为“一龙”或称“一轮”)即给孩子起名,也有满2个月后才起名的。

起名原则:一、以孩子出生的年、月、日属相来命名;二、以孩子的长相、胖瘦和家长对孩子的愿望来命名;三、以树木花草的名称来命名。为了表示性别,男名冠以“扎”,女名冠以“娜”。

男女结婚生育子女后,有讳名的习俗,不能再直呼其名,认为这样是对别人的不尊重,而应称“某某之父(母)”,即在孩子的名后加父或母,如孩子名扎努,称其父为“扎努哦巴”(扎努之父)”,称其母为“扎努哦唉”(扎努之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