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310页(1045字)
我国少数民族之一。
解放前通称为“山头”,建国后,根据本民族意愿统称景颇族。有景颇、载瓦、喇期、浪莪等支系。主要分布于云南省德宏州的潞西、瑞丽、陇川、盈江和梁河等县山区,在怒江州的片马、古浪、岗房,临沧地区的耿马,及思茅地区的澜沧等地也有少数人散居。人口为119209人(1990年)。主要使用景颇语(景颇语支),也使用载瓦语(缅语支),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喇期和浪莪的语言同载瓦语较近。
有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景颇文。据传说和史载,景颇族先民最早居住在康藏高原南部山区,唐开始沿横断山脉南迁。元代,景颇族地区属云南行省的金齿宣抚司。
15世纪初,明设置的茶山长官司曾任命景颇族山官为长官,颁发了铜印和金字红牌。
至明末清初,始大批迁入永昌府和腾冲府(今德宏地区)。景颇族曾为维护祖国统一进行英勇的斗争。
1875年,景颇族人民截杀了窃取我国情报的英帝国主义特务A·R·马嘉里,狙击了英国军官H·A·柏郎率领的侵略军,打击了侵略者的气焰。1898年,中英两国勘定陇川段边界时,景颇族山官早乐东据理抗击,粉碎了英帝国主义者进一步侵占我国领土的野心。1910年,英侵略军2000多人侵占我国的片马、古浪、岗房三地,激起景颇族人民的强烈反抗,最后迫使英国政府承认上述三地为我国领土。
抗日战争期间,景颇族人民积极参加游击队,狠狠打击侵略者,也为保卫祖国神圣领土作出了贡献。
解放前,景颇族社会已发展到农村公社趋于解体和向阶级社会过渡的阶段。在保留较多原始公社制残余的同时,产生了阶级分化。
早期主要经营旱地农业、刀耕火种,生产力极为低下。近百年来,出现了水田农业,生产力水平有很大提高。景颇族家庭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传统的婚俗为单向姑舅表婚。文学艺术颇丰,多为口头文学作品。棉毛织品图案很有民族特色。男子喜穿黑色衣裤或白衣黑裤,裹黑或白包头,外出佩长刀,背挎包。
妇女一般着黑色短上衣和枣红花围裙,戴藤制腰箍和腿箍,裹护腿,并戴各种银饰品。多数地区以大米为主食,少数地区食玉米为主。
住房多为竹木结构的茅房,呈长方形,屋顶为双斜面。上下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圈养家禽家畜。
门从两头开,客人只能走前门。屋内每间设一火塘,周围铺篾席,晚间席地而寝。
正常死亡者行土葬,凶死者火葬,幼殇者天葬。崇信万物有灵的原始多神教,迷信禁忌较多。
解放后,景颇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政治、文化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