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328页(356字)

藏语译音,意为康区的谐舞。

即以弦子伴奏的歌舞。又名“弦子舞”。

流行于康区,即西藏昌都、四川甘孜和云南迪庆、怒江贡山藏区。

其中以迪庆州德钦县、甘孜巴塘县、昌都芒康县的歌舞最为有名。歌舞时,分男女两队,男队边舞边伴奏,交替领唱领舞。动作由缓慢渐快,在快速旋转中结束。

动作舒展、柔和,优雅、抒情。女队领舞时,将舞曲告之伴奏。

歌词均为4句一首。每次领舞均有领唱词,可短可长,长者可达十余首,短者也有五六首。

为他人表演时,以突出舞蹈动作为主;自娱自乐时则以歌词内容为主,即男女方比赛即兴创作能力和掌握传统词曲的程度。传统词,一般先颂佛法僧、达官、商人、父母、蓝天大山、草原河流,再赞颂村寨、参加歌舞者,以及田地、等。

歌舞颂毕上述内容,始转入有关爱情、讽刺等内容的词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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