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墨白族父系家庭公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353页(278字)

怒江勒墨白族已进入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但仍保留着若干父系家庭公社特征:1.实行家族外婚制;2.每个家庭公社都有自己的家族名称,通常以从最早的氏族或原始家族中分离出来的男性祖先的名字为家族名称。

如拉比罗林的里觉家族,俄戛村的决阿旦家族、西木当林的恒东家族。也有的家族以居住地地名命名,如托托村的“托拖家族”等;3.保留有家族公有地。

各户只有使用权,无出售或抵押权;4.保留具有原始互助协作性质的共耕关系;5.有互相帮助、支援的权利和义务;6.有血族复仇的义务;7.举行共同的祭祀活动;8.有共同的家族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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