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495页(392字)

侗族体育活动。

相传有200多年历史。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的溶江、林江和浔江三条江流域盛行。

届时,远近的侗、苗、瑶、壮、汉各民族群众相邀前去观看。花炮用铁筒做成,长约10厘米上下,内装火药,炮口上放直径约4厘米左右的铁环,用彩色绒线捆紧,外面用五色和金银纸装饰,标明第一炮、第二炮和第三炮。

燃放时,花炮巨响,冲力把铁环抛上高空,各寨抢炮队伍蜂拥而上争夺铁环。抢得铁环并冲过对方层层阻碍,跑到指挥台前的为胜。

放花炮之前举行“花炮”游行,由两名男士抬着五彩缤纷的炮台走在仪仗队伍中间,吹笙前导,老人引路,接着是盛装的姑娘,小伙子以侗族武士打扮。花炮的头、二、三炮,各有特定含意。

过去相传:抢得头炮,福禄寿喜,万事如意;抢得二炮,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抢得三炮,人财两旺,如意吉祥。

现在,民间已经把一、二、三炮分别赋于团结、胜利、幸福新的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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