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515页(326字)

纳西族婚姻习俗。

纳西语意为“送酒”,表示订亲。流行于丽江纳西族中。

男子到一定年龄,父母为其物色媳妇。请东巴卜卦求签,男女双方的命缘合适时,双方父母同意后,男方即行送酒礼。送礼由媒人负责筹办代送。第一次称“送小酒”,以示初订婚约。

礼品较简,送一坛酒、糖、茶等礼品给女方。送小酒后,婚约仍可毁弃。

第二次即送大酒,男家须送较丰厚的礼品,如数坛佳酿、白米数斗、肉、土布数丈、女子手镯、耳环等佩饰,并送一笔现金作聘礼。女家一旦接收聘礼,轻易不得反悔毁约。女方也须设宴席款待男方的代表,回送一些礼品以示恭敬。订亲后,双方亲属以亲家相称,订了亲的男女须视为夫妻,逢年节由嫡亲互访互送礼品,直至正式婚礼举行后才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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