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710页(364字)

四川凉山及滇、黔、桂一些地区的彝族,在明清以后,受汉族丧葬习俗的影响,逐渐以棺木土葬代替传统的火葬。

凉山彝族只在三种情况下实行土葬:一是未满周岁的婴儿夭折时实行土葬。给婴儿穿上新装,用一小木匣装殓,同时做一个“Y”形担架,在野外僻静处,果树旁挖一个深坑,将婴儿尸体头朝东放进坑中用土掩埋,“Y”形架同时在旁边火化,以象征火葬;二是麻风病患者死后必须实行土葬。

麻风病人死后,家支杀悼念,然后将尸体用生牛皮密封放入木桶内,抬到深山里挖一个深坑,将尸体放入坑内壅土掩埋,意在防止传染和不让死者的“魂”到祖先那里去;三是在战场上牺牲的人,无法火葬时,亲人们临时找一个隐蔽之地,挖一个深坑掩埋尸体,战后再取出尸体火化。

在滇、黔、桂地区的彝族已普遍实行土葬,但仍保留了传统火葬的一些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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