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南地区卷》第754页(352字)

白族婚姻形式之一种。

主要流行于云南怒江那白族等地区。那马白族有女无儿人家,盛行招赘男子上门习俗;儿女双全人家出于爱慕女婿的才能与品德,也乐于招赘。入赘男子需立字据,并请双方亲戚各一人作证。入赘者先分别祭祀双方祖先,然后换用女方姓和女方所赐之名。入赘婿有继承岳父母财产的权利,死后,可葬入女家墓地。若不愿改名换姓,则要立下所生儿子“长子续嗣,次子归宗”的字据。

不改用妻家姓氏者死后不得葬入妻家坟地。上门女婿一般不付给女方彩礼,而由女方付给男方彩礼。

成亲时女方请客,男方不请客。女方派新娘的伴娘去男家接亲。新郎不披红、不骑马,步行至女家。到女家后,不举行“开门”对歌仪式,不闹洞房,只拜天地。

赘婿多为兄弟多、无钱娶妻人家子弟。此俗在剑川、洱源一带也较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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