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杭州辞典

财政管理体制

书籍:杭州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17:30:37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辞典》第175页(535字)

【释文】:

1980年前,市、县财政基本上属“统收统支”体制,即收入基本上全部上交中央和省,超收适当分成;支出由省核定包干,节余留用。

1980年开始,省对市、县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管理体制,包干基数以1979年为基础,经适当调整确定,一定5年不变。从1988年起,省对各市、县的财政体制作了局部调整,将“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改为“递增上交、超收分成”的包干办法,新体制一定3年不变。同时,将省属在杭企业的税收划省直接征收管理,相应调整收入基数。1988年起将粮食企业财务体制下放到市、县,与粮、油包干体制相配套,实行粮食企业盈亏和粮油价差补贴包干办法。为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目前正在为逐步向分税制过渡积极创造条件。从1988年起,市对各区的财政体制也作了相应的局部调整。

从“七五”时期执行结果看,区财政的分成收入平均年递增16.5%,有力地支持了各区的文教卫生和抚恤社救等事业的发展。各县(市)、区自1986年开始,全面建立乡(镇)级财政。对乡(镇)财政实行了不同形式收支挂钩的预算管理体制,调动了乡(镇)政府开辟财源,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加快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上一篇:财政税务概况 下一篇:杭州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