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子三事件
书籍:杭州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17:38:00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辞典》第227页(553字)
【释文】:
1947年10月26日凌晨2时许,浙江大学学生自治会主席于子三等4人在湖滨大同旅社被国民党军警特务逮捕。
浙大学生自治会和校长竺可桢得悉后,立即开展营救工作。但29日下午,于子三即被杀害于保安司令部狱中。消息传出,群情激愤。
30日,浙大学生自治会在地下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了全体学生大会,控诉国民党的暴行,举行抗议游行,并瞻仰了烈士遗容。
31日,《东南日报》为掩盖事实真相,刊登“于子三畏罪自杀”一文,再次激起了全校师生的愤怒,各系师生纷纷宣告罢教、罢课、罢工。11月4日,校长竺可桢亲赴南京教育部申诉详情,揭穿谣言。
11月8日,浙大学生自治会又发布《天堂血泪》等长篇文告,呼吁全国同胞同学行动起来,进行反迫害斗争。到11月下旬,国统区有10多个大中城市学生10余万人进行罢课,国际学联发来声援函电,香港及南洋等地学生群众也来电声援。1948年1月4日,国民党大批军警又暴力阻止于子三出殡、安葬仪式,打伤学生26人,其中4人重伤。浙大学生忍无可忍,奋起自卫反击,宣布罢课3天,以示抗议。农学院院长蔡邦华赴南京请愿,又向《大公报》记者发表“一·四事件”的谈话,很快得到全国舆论的广泛支持。于子三事件波及全国,声势浩大,推动了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