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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

书籍:杭州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18:26:43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杭州辞典》第546页(320字)

【释文】:

是国家对非农业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指标控制和管理的行政措施。

通常分为年度、中期、长期计划。对占用耕地,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对占用非耕地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

非农业建设用地一般指国家建设、乡(镇)村集体企业和公共及公益事业建设、农民私人建房用地等。近年来,各地采取年度基本建设投资与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相结合、批准建房户与用地指标相结合、用地指标责任制等办法,严格计划管理,严格控制用地计划指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杭州市自1988年实行以来,平均每年比年度用地计划少用土地2800亩,其中少用耕地1800多亩。既保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又节约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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