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27页(205字)
亦称“邸舍”或“邸阁”。
中国城市中供客商堆货、寓居、进行交易的行栈。东晋南北朝时已出现,隋唐增多。《唐律疏义》卷四《平赃者》:“邸店者,居物之处为邸,估卖之所为店。”似邸与店有别,实际上两字连用。唐代长安等大都市,市场四面都设有邸店,少则百余处,多达三四百处,为客商说合买卖,兼营旅馆、堆栈,供客商寓居并堆放货物。宋都市中除邸店外,还有专供堆货的堆垛场和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