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355页(244字)
指资源拥有国与外国投资者共同开发本国的石油、矿产等资源的一种合作经营方式。
一般采取国际招标的办法,中标的外国公司与资源国签订合同后,共同组成开发公司,明文规定双方的权、责、利,合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合同须遵守资源国有关法律,经资源国政府批准,受资源国法律保护和管辖。
合作开发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勘探阶段,由外国公司提供全部投资,并承担全部风险。
如发现商业性矿藏,即可进入第二阶段——共同开发资源,投资由双方负担,并按规定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