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166页(251字)
指开证银行受买方委托向卖方指定的银行开立信用证。
开证行应根据开证甲请书条款,正确、及时地开出信用证。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独立负责,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开证行对汇票出票人,背书人,正当持票人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开证行在承兑或见单付款后,不得因开证申请人拒绝赎单或无力付款,而向受益人、议付行、付款行或偿付行追索票款或要求退款。但开证行包括其所指定的付款行或偿付行在索汇电报或汇票和索汇证明信付款或偿付的情况下,收到单据发现不符时,有权向议付行追索票款,退还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