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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6:09:0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216页(381字)

指在分配公司的红利和在公司清算时分配公司的财产两个方面的权利上,比普通股享有优先权的股份。

股息一般是固定的。股份公司分配利润时,首先要扣除对优先股支付的固定股息,然后再把其余利润分配给普通股。如公司的利润减少,当年固定股息没有发足,可以在下一年补发的,称“累积优先股”,下一年不再补发的,称“非累积优先股”;如公司利润增加,除固定利息外,还能同普通股一起参加利润分配的,称“参加优先股”,不能参加分配的,称“非参加优先股”。公司发行优先股,主要便于增加新股份。优先股可以在公司设立时发行,也可以在公司增募股本时发行,或在特殊情况下,如在公司增招新股或清理债务时发行,各国法律规定不一。优先股的股东一般在股东大会上没有表决权,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在公司涉及优先权所保障的权利时则属例外,优先股得以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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