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6:35:5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244页(492字)
1969年9月28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其24届年会上创设的“特别提款权”。
这是一种新国际储备资产,也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记帐单位。但在本质上仍然具有“融通便利”的性质。特别提款权的单位价值等于0.888671克纯金,即与1971年12月美元贬值前每1美元所含纯金相等。美元两次贬值后,含金量降至0.73662克,但特别提款权的含金量未变,因此,特别提款权等于1.20635美元。
从1970到1972年,特别提款权发行过3次,合计93.145亿单位,因系按成员国所交基金份额分配,所以25个发达国家分到总额的74.8%,87个发展中国家仅分到总额的25.2%,美国共分得22.9%,最少的成员国仅分得100多万。这种特别提款权可与黄金、美元一起作为持有国的黄金外汇储备,用来向其他成员国兑换外币,支付国际收支逆差,或直接偿付基金组织的贷款和费用,但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支出。成员国使用所分配的特别提款权,须付年率1.5%的利息。特别提款权的创立,事实上并未解救美元危机和其它资本主义货币危机,更谈不到解决资本主义货币制度的改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