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购粮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8:39:2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464页(409字)
国家对农户或国营农场基本核算单位征收公粮和统购粮的统称。
农户、国营农场根据国家农业税政策,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农业税是以征收实物-粮食的方式,通常农民称之为缴公粮。征收公粮,既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国家取得商品粮食的一种重要形式。公粮,就是税收,不是买卖。
但公粮一经粮食部门接收,并向国家财政部门办理结算后,就成了商品粮。国家向农户和国营农场征收的农业税(公粮)一直较轻。实行粮食统购前后,征收的公粮约占粮食产量的10%左右,后来产量增加,公粮占产量的比例就逐渐下降,1979~1984年只占3~4%,实行粮食合同定购以来,除少数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外,其他地区征收农业税都不再征收粮食,改为按粮食“倒三七”比例折价征代金。国家为了多掌握一点粮食,从1987年起,对折收代金的农户又改回来收粮食,数量包括在定购以内,粮食部门按“倒三七”比例价与财政部门结算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