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535页(244字)
王莽新朝平抑市价的措施。
王莽篡汉后二年,于长安东西两市及洛阳、邯郸、临淄、南阳、成都以令长为五均司市司,以“均众蔗,抑并兼”为名,通过管制价格取得财政收入。其办法是立“市平”,以每季第二个月各种商品的市价,按质量分为上、中、下三等,分别定出标准价格;“收滞货”,农民出售五谷、布帛、丝、棉等国计民生重要商品,出现供过于求时,由政府按原价收购,行“平市”;物价高于市价一钱时,即行出售;“赊”民以丧祭等物;“货本”与民,岁息不超过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