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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商品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1 19:22: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76页(495字)

假冒、掺假、质量低劣商品的统称,在市场经营中必须坚决抵制和打击伪劣商品。

最近,一项调查表明,目前中国重点企业的产品中,优等品、一等品加在一起不足总产品的三成半,而劣质产品造成的损失相当于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5%至20%。专家估计每年至少损失2000亿元。

为此国家技术监督局对什么是伪劣商品,做了明确界定,其内容是:(1)伪劣商品范围:①失效、变质的;②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③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④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的;⑤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2)经销下列商品经指出不纠正的,即被视为经销伪劣商品:①无检验合格证、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②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厂址)的;③未标明使用有效时间的;④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有效期的;⑤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⑥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⑦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包装的显着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③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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