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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的艺术价值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11-15 22:26:4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03页(515字)

文物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艺术价值的历史遗存,主要分为3大类:(1)实用型的史迹或遗物。

当时建造、制做就有明确的实用目的。如为帝王行使权力和提供生活条件的宫殿,从实用角度考虑,在布局、用材、形式等方面,就要体现皇帝的权威艺术的水准。

(2)专门创作的艺术品。如书画、宫宝、雕塑、织锦、刺绣。

种类繁多,丰富多采。此类文物,艺术价值很高,具有审美、欣赏、借鉴及美术史料等价值。

(3)专门制做的随葬器物。如人物、家畜、鸟兽等形象的器物,以及各种质料的车船、建筑模型,或仿制的礼器、器皿等。

其中不少本身就是艺术品,也有些本身虽非艺术品,但其造形、纹饰等方面不乏艺术价值。如秦始皇陵的兵俑,制做十分精细、复杂,彩绘色调明快、绚丽,造型准确生动,比例适度,堪称我国古代雕塑的艺术宝库。

又如河北省满城县出土的古中山国葬墓中的银首人俑铜灯,汉代的说书俑、西晋的对坐书写俑,无不造型独特,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禽兽形象的出土文物更举不胜举,如汉代的铜奔马、陶、陶鸭,唐代的三彩马、骆驼,都是造型优美、工艺精湛、栩栩如生的艺术瑰宝,对于研究古代艺术发展水平,并作为推进现代艺术发展的借鉴,都是很好的物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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