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92页(257字)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事由,可作为保险业分类的依据,也是核定保险费率的基础。保险危险必须具备:(1)危险必有发生的可能,无危险的则不需要保险,不能发生的危险和订约时危险已发生,或已消灭的,原则上该保险合同无效;(2)危险的发生须为偶然的,其发生与否、或者在什么时候发生、发生的程度都不确定的,也不是当事人所预谋的;(3)危险必须是可以预测的,因保险是根据大数法则预测未来危险发生的程度的,从而确定保险费的标准;(4)危险必须具有一定的范围,使保险人的责任有明确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