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97页(235字)
全国的饭店、酒家从1992年5月1日起,实行按等级划分的国家标准。
等级的划分采用五级制,分别是国家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地方级,每个等级按照企业的设备设施、技术力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清洁卫生等项内容,逐项打分评定。国家特级店、一级店由全国酒家和饭店等级评定机构评审和公布;国家二级店、三级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酒家和饭店等级评定机构评审和公布;不具备国家三级店的企业,都属于地方级,由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分等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