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市场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5:31:5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727页(517字)
(1)指提供劳动与社会生活和生产服务活动交换的场所。
广义地说,是从事劳务产品生产的行业和部门对劳务活动的供给和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的交换关系的总和。“劳务”亦称“服务”,是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定需求的一种活动。
马克思说:“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名称。”又说:“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劳动服务作为经济范畴,是指从事为消费和生产服务的劳动或活动,即从事某一服务性具体劳动,提供某一服务使用价值,同时由一定量的抽象劳动形成一定量的服务价值。它不仅包括餐馆、旅店、理发、照相、浴池、洗染、修理、典当等,而且包括金融、运输、咨询、旅游、医疗等服务性劳动和活动。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机制中,劳务活动不是无偿的,它必须通过与货币交换而得到补偿,而补偿的这个价值要比投入成本大,这个增大了的余额,就是利润。(2)指介绍劳动就业、调剂职工余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机构和场所。一般由劳动人事部门开办,参见“人才市场”、“职业介绍所”等条。
(3)指民间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市场。如临时工、雇工、打工、保姆、农村田间短工等劳动力交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