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的史料作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04页(856字)
文物是不同历史时期产生的有形物质的遗存,是研究不同时代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的实物资料。
作为史料的作用是文献资料不可替代的。因为:(1)文献资料多带有历史局限性。
即当时社会统治阶级立场的局限性和作者本身的认识上的历史局限性;(2)文献资料在自然、社会变迁中,或散失,或残缺,有的虽经后人整理补缀,但正误难辨。文物的史料作用,主要表现在:(1)证史作用。
指对已有的历史文献的真实性起佐证作用。一方面,文物作为具体形象的物质,真实地记录了历史的发展,本身储存了大量的时代信息,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史实:另一方面.文物和文献密切结合、相互印证,是对历史文献记载的有力佐证。
例如,我国的史书有符瑞志、郊祀志、礼志、刑法志等。在文物中都有相应的石刻和资料来印证。司马迁在《史记》中,写了商代世系,而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大量甲骨文表明,与《史记》记载基本相符。又如,山东临沂县银雀山出土的《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竹简证明了《史记》和《后汉书》的记载是正确的,而唐宋以来,那种认为《孙子兵法》是后人伪托而成,历史上并无孙武其人的说法得到了纠正。(2)正史作用。遇有史籍传抄出错,或编纂时删改变动时,可据文物信息给予纠正。
某些古迹记载,由于缺乏资料和实地调查,以至与实际情况有些出入,多被后人在考古发掘中,按照文物实情给予澄清。如地方志记载,在河北磁县,“曹操有七十二疑冢”,人们对河北磁县许多古墓封土的调查证实,大多数墓均有姓氏、属家,证明是北朝墓群,并非曹操疑冢。又如满城汉墓的发掘,证实了中山靖王刘胜并非葬于定州,而定州的“靖王坟”实际是十六国后燕慕容氏的墓,纠正了地方志的记载失误。(3)补史作用。
文物对无文字可考的历史提供实物资料,对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可以补充记载中的缺欠。例如古文献对中山国记载很少,而河北平山战国时期中山王墓中发掘出的铜鼎和铜方壶,以及嗣王妾子所制的铜壶上的铭文,不但使前后六代中山王的世系衔接起来,而且对该段历史的许多征战细节起了补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