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保险市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00页(1095字)
瑞士是世界金融中心之一,不仅参加保险的人数最多,而且人均保费收入也是世界第一。
苏黎士是第二个国际保险中心。瑞士的保险起源于18世纪的各种互助会和共济会,但缺乏有计划的管理,故不能称其为保险。第一个保险机构是1805年在阿尔高创建的火灾保险学会。到1848年联邦州成立之前,瑞士已有16家保险公司和1家保险合作社。
1848年的联邦宪法,统一了货币制度,开办了邮政业务,取消了关卡,促进了瑞士保险业的发展。1861年在格拉鲁斯发生火灾之后,又出现了两家私营火险公司,同年瑞士再保险公司也在苏黎士创立,这是瑞士第一家专门从事分保业务的公司。
到1880年已有160家外国公司和瑞士本国公司,另外还有180家互助社。1885年,瑞士政府开始对私营保险公司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1910年保险合同法生效。
两次世界大战之后,瑞士经济没有受很大影响,货币保持稳定。瑞士私营保险公司在国际保险市场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1988年瑞士123家保险及再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为430亿瑞士法郎(约合265亿美元),海外公司直接、间接业务的保费收入为200亿瑞士法郎。
在1970-1988年间,瑞士人均保费收入从每年的693瑞士法郎上升到3326瑞士法郎,每年增长9.1%。瑞士保险市场管理严格且难以渗透,瑞士123家公司中有25家外国公司,但业务所占比例不大,市场竞争也不激烈,因为大部分业务是执行统一的费率表。
目前,瑞士保险市场上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已经达到饱和或接近饱和,进一步向海外扩张被置于优先地位。
瑞士虽不是欧共体12成员国,但瑞士的保险公司是欧洲市场中最庞大的经营单位。
1992年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到来对瑞士保险人来说极为重要。现已有许多较大的保险公司如苏黎士、温特图尔、瑞士再和巴洛伊丝加入到国际竞争的行列中,这4家公司的保费收入约有90%是来自海外业务。从整个欧洲市场来说,1992年将对瑞士较大的保险公司极为有利。首先,统一市场有助于那些已在欧共体国家设立机构的较大公司,这些公司已有了一个有利的成本结构,这就为向新自由化市场进一步的发展取得有利地位。
其次,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这些保费收入增长率较高的国家,被认为是保险业的“第三世界”,一直是瑞士保险人寻求海外业务发展的目标。
另外,瑞士将与欧共体签订一项协定,即允许瑞士保险人在欧共体国家中自由经营,同时,欧共体保险人也可在瑞士经营,这一协定已协商了近15年,它将是欧共体第一次在服务贸易方面与第三国签署协定。1989年瑞士保费收入158亿美元,居世界第12位,人均保费收入2376美元,居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