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20页(270字)
亦称“飞机公众责任保险”。
承保飞机在营运中,由于飞机坠落、或从飞机上坠人、坠物而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航空承运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属于航空承运人支付工资的机上和机场工作人员,以及被保险飞机上的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则除外。航空保险的保单中,对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责任均作了明文规定;同时,保险人对因涉及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而引起的诉讼费用也予以负责。保险人对飞机第三者责任所负的责任是很大的,国际上有1952年“罗马公约”对每一飞机每次事故曾规定了一个最高赔偿限额。